发布时间:2020-04-29 17:13:0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管理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精神,进一步推动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工作的开展,积极拓展中小企业多种融资渠道,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现对各地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工作近期开展情况进行如下调研:
一、各省(市、区)已成功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的,请汇总报送发行的基本情况(规模、方式、券商、承销商、担保机构以及服务的中小企业数量、类型等)及效果。
二、各省(市、区)已完成前期筹备工作、正式上报申请,准备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的,请汇总报送上报情况、工作进度以及拟发行集合债券的基本情况。
三、各省(市、区)已经开展或正在筹备类似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的或其他类型融资方式的,请汇总报送具体情况。
四、尚未开展上述中小企业集合债券或其他融资方式工作的,请汇总报送所面临的困难、问题及今后开展中小企业融资工作的思路。
上述情况汇总的书面材料请于4月10日前正式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融资担保处
邮 编:100804
联 系 人:刘延东
电 话:010-68205318
传 真:010-68205315
二○一○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