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部属高校2009年度基本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9 17:13:16
工信人[2010]23号
部属各高校:
为准确掌握部属高校基本情况,有效开展相关管理及建设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部属高校2009年度基本情况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报表格式及说明
请各高校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人事教育司子网站(网址为
)文件发布栏目中下载部属高校基本情况统计表样(共47张)、填报说明和报表封面。
二、报送形式和时间
(一)部属高校校领导联系方式统计表和学校处级(含副处)干部(包括学校党政机关各部门、附属单位、二级院系和独立学院)联系方式一览表于2010年3月12日前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
(二)学校经济效益指标综合表一、经济效益指标综合表二、学校基建投资到款额及固定资产情况和学校产业情况一览表等4张统计表于2010年4月30日前报送。
(三)其他统计表于2010年3月31日前,以正式公函的形式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
(四)报送材料一律附电子版(光盘)。
三、其他
(一)请各高校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有关部门配合做好报送工作,并严格按照部属高校2009年度基本情况统计表填报说明要求进行统计,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二)报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邮编:100804。
部属高校报表封面:
部属高校2009年度基本情况统计表
学 校 名 称: (公章)
学 校 校 长: (盖章)
填 表 人:
联 系 电 话:
二〇一〇年三月
部属高校基本情况统计表样:
部属高校处级干部联系方式一览表(表
43
) |
填报单位: | | | | | |
部门单位
|
负责人
(含副处)
|
职
务
|
办公电话
|
传
真
|
手
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部属高校2009年度基本情况统计表填报说明:
部属高校2009年度基本情况统计表填报说明
除特殊说明外,其他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2009年12月31日。学校经济效益指标综合表一、经济效益指标综合表二、学校基建投资到款额及固定资产情况、学校产业情况一览表等4张统计表,因数据统计周期较长,上报时间延至2010年4月30日。
表2:部属高校校级领导干部名册
(1)学校领导干部,指名誉校长、现职正副党委书记、正副校长、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2)填报数据更新到统计表报出时的最新信息。
表4:教职工情况表
(1)教职工总数是指在学校工作,并由学校支付工资的固定教职工人数,包括①在编人员,即根据原人事管理制度,人事关系和档案均在学校的人员;②聘任制人员,即人事制度改革后,学校招聘录用的长期、全时工作人员。聘任制人员的人事关系在学校但档案不在学校。
教职工总数包括校本部教职工、科研人员、校办产业人员和附设机构人员。
(2)专任教师是指属于本校教师编制,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
(3)教辅人员是指从事教学辅助工作,为教学服务的人员。包括图书馆的管理员,资料室的资料员,电教馆人员,实验室实验员以及直接为教学服务的绘图、摄影、仪器修理、模型制作等技术人员。
(4)行政人员是指从事校、院(系)行政管理、教学管理、科研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
(5)工勤人员是指校本部的工人和勤杂人员,包括教学辅助单位的工人。
(6)校办产业人员是指校办产业中校内正式编制的人员。
(7)附设机构人员是指在学校附设的中学、小学、医院、幼儿园等机构中,属学校正式编制,由高等教育经费支付工资的人员。
(8)下列人员不应包括在教职工总数中:
①离职休养的老干部,以及正式办理手续的退休、退职人员;
②学校办的集体所有制单位以及学校附属机构中属于集体所有制的职工;
③各种临时工,包括从事季节性、临时性生产和服务工作的人员。
(9)享受政府特贴人数中包括在职和退休职工。
(11)院士“本单位”是指人事关系在学校的,“双聘”是指人事关系在外单位,学校聘用的。
表5:专任教师结构情况表
(1)其他是指无教师职称(包括未转正定级)的专任教师。
(2)学历情况中,双学士毕业人员归于本科一栏,以下同。
表6:研究生导师汇总表
(1)研究生导师数=校内导师总数+校外兼职导师总数。
(2)博、硕导师为既带博士研究生又带硕士研究生的导师,博士导师为只带博士研究生的导师,硕士导师为只带硕士研究生的导师。
表7、8:在校学生结构情况表
(1)各类在校生总数是指纳入国家计划的学生总数,包括博士生、硕士生、双学位学生、本专科(含高职)生、成教脱产生、进修生、预科生、留学生等,指自然人数。
(2)本科生数、专科生数是指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学生数,含高职学生,不含成教学生。以下同。
(3)预科班是指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下达的招生计划,经过一年的文化补习,合格者升入普通高等学校有关专业学习的学生。
表9:在校学生、教职工政治情况及其它情况表
党员人数含预备党员。
表14:毕业生就业地区人数汇总表
此表统计对象为2009届毕业生,毕业生回原籍二次分配、本科毕业生考取所在地区学校或研究单位研究生、在所属地区灵活就业等情况都属毕业生就业地区统计范围。
表15:累计毕业生情况表
成人教育的函授、夜大、其他(脱产)的学生数均指本专科合计数。
表16:学校机构及博士后流动站情况汇总表
(1)机构一栏填数量。
(2)进站、出站、出站后留校工作人数均填当年人数;累计出站人数填逐年累计出站的人数;在站人数填截止到年底在站的总人数;目前在校教职工中博士后总人数包括出站后留校工作和从外单位博士后流动站出站后来校工作的人数。
表17:外事情况汇总表
(1)留学人员是指到国外学习的人员。
(2)出国留学累计人数是指逐年出国的累计人数;留学回国累计人数是指逐年留学回国的累计人数。
(3)短期出国、短期来华均是指在3个月以内的时间;长期在华人数填目前在学校、时间超过3个月的人数(包括外教、科技合作等)。
(4)本年度出席国际性学术会议包括在境内和境外召开两种。
表18:学校在研项目情况汇总表
(1)科技攻关项目是指国家科技部、经贸委、计委下达的 “十五”、“十一五”攻关项目。
(2)国防科工局项目、军工集团公司项目和总装备部项目按立项单位和最终资金拨付来源区分。
(3)其他省部级项目是指上述部委以外的其他所有省部级项目。
表19:学校科研成果情况一览表
(1)获奖成果是指本年度内已经正式批准并公布的奖励数。不包括正在审定,或初审合格而在本年度内尚未正式批准并公布的奖励。对于获多种奖励的同一成果,按所获得最高级别奖统计;两个及以上单位合作完成的获奖成果,各单位均可统计。
(2)获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奖、省级科研成果奖是指当年的获奖情况(不分级别)。
表20:学校教学成果情况汇总表
教学成果奖中先获省(部)级奖,再获国家级奖的项目,以最高级奖统计,不重复统计项数。
表21:论文专著及学术会议情况一览表
(1)出版科学专著是指本年度内,经出版部门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教材及其它出版物。
(2)其他出版物包括科普著作、工具书等除学术专著和教材以外的著作,不含译著。
(3)学术论文是在本年度内,在国际或国内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和收入国际学术会议、全国性学术会议论文集中的学术论文。不包括译文。
①在国外学术刊物发表的学术论文是指在国外单位主办的,国际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发表的和列入各种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的学术论文。不包括在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但未列入会议论文集的论文。
②在全国性学术刊物发表的学术论文包括:(a)国务院各部委(包括中央一级的学术团体)主办,或委托地方单位主办,向全国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b)实行国务院部委与地方双重领导,以国务院部委领导为主的单位主办,向全国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c)列入全国性学术会议论文集的学术论文。不包括在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但未列入学术会议论文集的论文和科普刊物上发表的科普文章和调研报告。
(4)三大检索组织收录论文是指在本年度收录进的论文(不以论文发表时间为准)。
表22、23:学校校舍情况汇总表
(1)校舍建筑面积的合计是指产权归学校所有,已经使用的各种用房的建筑面积(表35的相关项)。
(2)工厂是指承担学生实习、用于教学的场所;校系行政用房指学校行政办公用房的面积。
(3)食堂面积包括学生食堂与教工食堂的面积。
(4)教工及家属房指教工及家属的居住用房。
(5)教职工人均住房面积是指按建筑面积计算。
(6)福利及附属房指学校的锅炉房、浴室、商店等学校服务设施用房。
(7)其他用房中包括学校产业用房。
(8)被外单位借、占用的房舍是指被外单位借用、占用时间达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面积。
(9)向外单位租借的房舍是指向外单位租借时间达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面积。
(10)危房面积是指年久失修、结构构件受到严重损坏、有倒塌危险,经房管部门鉴定属于危房的面积。
(11)当年新增面积是指当年竣工交付使用的房屋面积。
(12)正在施工面积是指正在建设中,尚未竣工或已竣工未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
(13)学校占地面积是指校园内占有土地的面积。不包括农场、林场的占地面积(利用校园空地种植农作物和果树的,不算农林场),统计单位为平方米。
表24:学校科研经费到款额情况汇总表
(1)科研经费到款额是指年底到帐的金额。
(2)横向等科研情况填在最后一栏的其它内。
表25、26:学校经济效益指标综合表
(1)财政拨款是指学校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
①教育经费拨款指学校从中央和地方财政取得的教育经费,包括教育事业费等。
②科研经费拨款指学校从有关主管部门取得的科学研究经费,包括科学事业费和科技三项费用等。
③其他经费拨款指学校取得的上述拨款以外的事业经费,包括公费医疗经费、住房改革经费等。
(2)上级补助收入是指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根据我委实际,此项数据为零,故不用填写。
(3)事业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①教学收入指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通过学历和非学历教育向单位或学生个人收取的学费、培养费、住宿费和其他教学收入。
②科研收入指学校开展科研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通过承接科技项目、开展科研协作、转让科技成果、进行科技咨询所取得的收入和其他科研收入。
(4)经营收入指学校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学校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等。
(7)人员经费支出包括教职工的基本工资、工资补助、其他工资、福利费、保障费和学生的助学金等。
(8)业务费包括本专科业务费、研究生业务费、教学差旅费、教仪修理费和体育维持费等。
(9)公务费包括办公费、会议费、差旅费、取暖费、水电费、机动车船燃油及维修费、邮电费及其他公务性支出。
(10)科研支出是指学校为完成所承担的科研任务,以及所属科研机构发生在科学研究过程中的支出。
(11)其他支出是指除上述以外发生的支出。
表27:学校基建投资到款额及固定资产情况表
(1)基建投资到款额下两项指标分别为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预算专项投资。
(2)固定资产总额下的合计不是后五列指标之和,后五列分别是固定资产总额中的一部分。
(3)当年新增固定资产是指本年度增加的固定资产额。
(4)在用固定资产是指学校总固定资产中,目前处在使用中的资产额。
(5)学校藏书数是指学校图书馆以及院(系)资料室存的正式出版的书籍。
(6)电子出版物是指学校图书馆以及院(系)资料室存的正式出版的电子书籍。
(7)学校年度工资总额是指本年度由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工资总额计划。
表28:学校产业情况表
(1)科技产业人员总数中的学校职工是指在学校编制的校内正式职工。
(2)销售收入是按当年的销售额进行计算。
表29:学校本科专业设置一览表
2009年新增本科专业前加注&。
表30:学校硕士点一览表
2009年新增硕士点前加注&。
表31:学校博士点一览表
(1)2009年新增博士点前加注&。
(2)具有一级学科授权的博士点前加注#。
表33:“十一五”国防特色专业明细表
“类别”栏填“重点”或“紧缺”。
表34:国家重点学科明细表
“类别”栏填“一级”、“二级”。一级学科下所涵盖的二级学科不需填写。
表35:省市重点学科明细表
“类别”栏填学科类别,如“工学”、“管理学”等。
表36:“十一五”国防特色学科明细表
“类别”栏填国防特色学科类别,如“骨干学科”、“主干学科”、“支撑性基础学科”、“新兴交叉边缘学科”、“紧缺学科”。
表37: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明细表
“类别”栏填“1”、“2”、“3”、“4”,含义为1:国家实验室;2:国家重点实验室;3: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4:国家重点学科点专业实验室。其他省部级实验室不填。
表43:学校处级(含副处)干部联系方式一览表
负责人指副处级以上(含副处级)所有干部,其中包括学校党政机关各部门、附属单位、二级院系和独立学院,填报数据更新到统计表报出时的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