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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9 17:13:50

                    国知发管字[2009]2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副省级城市知识产权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落实国家12部委《关于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若干政策》,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提升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加快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知名品牌和较强竞争力的中小企业,促进中小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创新发展,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联合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现将工程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将工程作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促进中小企业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的重要工作,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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