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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四川发电设备制造质量提升行动示范项目试点的通

发布时间:2020-04-29 17:13:57

               工信部科函〔2009〕685号
四川省经济委员会:
  你委《关于上报“提升工业产品质量示范项目”的请示》(川经[2009]425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你委组织实施“四川发电设备制造质量提升行动示范项目”列入我部“提升工业产品质量示范项目”试点计划。
 
  二、同意“四川发电设备制造质量提升行动”示范项目申报书的实施计划。在示范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开展针对性的质量调研,进行原因和目标分析,围绕“开发品种、提升质量、创建品牌、改善服务”质量工作的要点,综合运用“抓规划、抓政策法规、抓标准、抓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抓质量监管和加强指导行业和企业质量管理工作,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六个方面质量“抓手”,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实施。要充分发挥你省各部门作用和各方面的质量技术资源,共同努力,形成合力,实现示范项目的目标。
   三、通过示范项目的实施和推广,培育一批质量上档次,产品上规模,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发电设备产品和企业集团,推动四川省装备制造业实现产品质量的优化提升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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