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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全国中小企业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9 17:14:11

                  工信厅企业函[2009]7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2010年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定于2009年12月24日在北京召开全国中小企业工作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2010年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和推广各地方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经验和有效做法,交流中小企业发展最新动态,研究部署拟召开的国务院中小企业工作会议(或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筹备工作。

  二、参加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管理部门,中国中小企业对外合作协调中心,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负责同志及处长一名。

  三、会议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9年12月24日,会期一天,12月23日报到。

  地点:中国职工之家,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真武庙路1号。

  电话:010-68576699。

  四、有关事项

  请参会代表于12月21日前将参会回执传真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会议统一安排食宿。

  五、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曾萍、李熔

  电话: 010-68205307、010-68205326

  传真:010-66017331     

  附件:全国中小企业工作座谈会参会回执

                                二OO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附件:

全国中小企业工作座谈会参会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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