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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通信行业评标专家名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9 17:14:20

                    工信厅通简函[2009]2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
  
  为规范招投标活动,统一通信行业评标专家分类,切实提高评标活动的公正性,部决定建立通信行业评标专家名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照《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通信行业评标专家名册分为线路、管道、传输设备、交换、微波、卫星、数据、电源、移动、计算机、概预算、财务等专业,且评标专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通信建设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标准,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
  (二)能自觉遵守招标评标的有关规章制度,廉洁自律,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中级职称,并且从事通信建设管理或者技术工作满8年或者经所在单位推荐的掌握通信新技术的特殊人才;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评标工作。
  
  二、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对照上述条件,于2009年12月15日前将本地区符合条件的评标专家信息以书面和电子形式报送我司(信息格式要求见附件)。
  
  三、为加强对评标专家名册动态管理,请各通信管理局继续做好本地区专家名册审核、管理、维护和更新工作,并于每季度末向部报送专家名册变化情况。
  
      联系人及电话:梅 杰    010-68206166 Email: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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