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4-29 16:58:42
为了不断开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局面,大力表彰近年来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经国务院批准,定于2009年9月底在北京召开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根据评选推荐工作规定,现将我部拟推荐的模范集体侯选单位和模范个人候选人予以公示:
一、模范集体
云南省通信管理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草专卖局
二、模范个人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军用核设施安全中心国际合作处处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八师石河子市国资委副主任刘希智(援疆干部)
西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局长平措旺扎
内蒙古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局长乌力吉
西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局长青其
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09年8月17日12时前向我部人事教育司反映。
电话:010-68205910、68205911
电子邮箱:yxintao@sohu.com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