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4-29 16:58:45
财建 [2009]248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商务、工商、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
实施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拉动内需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不仅可以扩大农村消费,加快农村消费升级,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更是带动企业生产,均衡内外贸发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
为更好的执行《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财建 [2009]104 号),进一步加大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政策的落实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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