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4-29 16:58:55
全国普法办将于2009年4月中旬至2009年10月组织开展“全国公务员学法用法征文”活动。现将我部组织参加征文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文活动主要内容
围绕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办事等内容,通过记述个人在学法用法实践中的经历、感受和体会,反映法治在推进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建设,推进各项事业改革和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二、征文活动时间
5月初至10月中旬,参加活动的公务员撰写征文,我部组织部机关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初评并报送活动组委会。10月20日以后,活动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征文评审,确定并公布获奖个人名单和优秀组织奖名单,并给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颁发奖金、获奖证书,给获得优秀奖的颁发获奖证书。10月底以后,《法制日报》组织若干专版,集中选登部分优秀获将作品。
三、征文要求
(一)参加征文活动的文章,内容要求有理有据、言之有物、真实感人,避免空洞说教、泛泛而谈。
(二)征文文体不限,可以是论文、散文、小说、故事(诗歌除外),字数要求在2000字以内。
(三)部机关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公务员参加征文活动的,请将征文稿件于9月20日前送部政策法规司执法监督处(联系人柳蜻,010-66017688),我司组织初评后推荐参加全国的评选。投稿请标明征文字样,并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身份证号码。个人也可以直接向全国普法办投稿,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甲1号《法制日报》社政文部收,邮编:100102。征文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