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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9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倍增计划”贷款

发布时间:2020-04-29 16:58:56

    
       关于申报2009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倍增计划”贷款贴息项目的通知
  
                                                       工信厅电子[2009]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信息技术应用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信息办,行业性机构信息技术应用主管部门:
  
   经研究,2009年度“倍增计划”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工作即日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各单位请按《关于申报2009年度电子发展基金项目的通知》、《2009年“倍增计划”贷款贴息项目指南》(见附件一)的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倍增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做好今年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工作。
  
  (二)项目组织应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要求,重点组织推荐促进结构调整升级、关系民生、在应对危机中发挥积极作用,具有典型示范和引导作用的项目。
  
  (三)企事业单位申请贴息支持的贷款项目必须是已列入2006-2008年度信息技术应用“倍增计划”项目计划,且竣工验收合格的信息技术应用“倍增计划”项目。
  
  (四)企事业单位“倍增计划”贷款项目申请贴息支持须经地方或行业信息技术应用主管部门向我部推荐。
  
  二、申报材料
  
  (一)信息技术应用“倍增计划”项目贴息资金申请表(见附件二);
  
  (二)信息技术应用“倍增计划”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及验收合格文件;
  
  (三)项目承担单位营业执照、财务审计报告,以及能够说明其技术和经营能力的有关文件;
  
  (四)项目开户银行出具的贷款合同和利息结算清单;
  
  (五)地方或行业信息技术应用主管部门的推荐意见。
  
  三、材料报送方式
  
  1、所有申报项目要同时报送纸质稿(按《“倍增计划”贷款项目验收报告编制大纲》(附件三)的要求编制)和电子稿(光盘形式)材料各一份,两稿主体内容应一致。
  
  2、寄送材料请使用邮政特快专递(EMS),纸质稿和电子稿(光盘形式)同时送达。
  
  四、项目受理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委托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受理“倍增计划”贷款贴息项目材料的申报,电子信息司负责对项目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
  
  五、申报截止日期
  
  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09年6月5日,邮寄以当地寄出的邮戳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旭东、郑忠行
  电  话:010-68208286/68207390
  传  真:010-68271654/68200534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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