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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4-29 16:59: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 部
公 告
工产业 [2009] 第 33 号
根据《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及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经审查核准的乘用车燃料消耗量(第三批)以及撤销的产品予以发布。
附件:
二○○九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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