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4-29 16:59:59
工信通简函
[2009]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各相关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 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还应在招标前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为做好通信建设项目招标备案工作,明确招标备案程序,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电信运营企业或受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 15日内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各省(区、市)通信管理局备案并提交《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情况备案表》(见附件1)。电信运营企业集团公司负责招标的项目,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各省(区、市)电信运营企业负责招标的项目,向通信管理局备案。
二、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具体包括以下条件:
(一)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 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专业技术力量;
(三) 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经验;
(四) 设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者拥有3名以上专职招标业务人员;
(五) 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规规章。
符合以上条件的电信运营企业每次自行组织招标前,应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或通信管理局备案,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 项目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首次备案或营业执照变更时需提交);
(二)专业技术力量情况和拟使用的专家库情况(首次备案或发生变化时需提交);
(三)招标项目名称、项目规模、拟采取的招标方式等;
(四)内设负责招标的机构和负责本次招标专职业务人员的基本情况;
(五)以往编制的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和评标报告。
四、各电信运营企业或受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于 2009年3月1日前对2008年未办理招标备案手续的项目补办备案手续,并提交《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情况备案表》。
五、各(区、市)通信管理局应认真履行本省通信建设项目招投标备案管理职责,并派专人做好备案材料受理、存档及相关记录工作。
六、请各电信运营企业集团公司明确负责招投标工作(包括物资设备采购招标,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的牵头部门及人员,于 2009年2月13日前完成附件2并传真至我司(传真:010-66039244)。
七、联系人及电话
梅 杰 010-66069239
附件:
1.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情况备案表
2.通信建设项目招投标牵头部门及人员情况表
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抄送:部通信工程定额质监中心、通信设计施工专业委员会
附件 1: 通信建设项目招 标情况备案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批准文号 | |||||
一、工程项目概况 | |||||
1.建设地点: | |||||
2.项目法人: | |||||
3.建设规模: 批准的项目概预算: | |||||
4.资金来源: | |||||
5.计划开竣工时间: 自 年 月开工, 年 月竣工。 | |||||
二、招标情况 | |||||
1.本次招标的内容: | |||||
2.招标方式: | |||||
3.招标人名称: | |||||
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资质等级: | |||||
5.本次招标标底总价: | |||||
三、投标情况 | |||||
1.本次招标有效投标人总数: | |||||
2.开标时间: | |||||
3.开标地点: | |||||
四、评标定标情况: | |||||
1.评标委员会(组)人数: 人,其中专家: 人 | |||||
2.评标专家名单及证号: | |||||
技 术 专 家 | 姓名 | 证号 | 经 济 专 家 | 姓名 | 证号 |
|
|
|
| ||
|
|
|
| ||
|
|
|
| ||
|
|
|
| ||
3.定标原则: | |||||
4.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1、 2、 3、 | |||||
五、定标情况 | |||||
1.中评人名称: | |||||
2.中标人投标报价: | |||||
3.中标人投标书综合评价: | |||||
4.中标人通知书发出时间: | |||||
六、评标报告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需另附页) |
附件
2:
通信建设项目招投标牵头部门及人员情况表
单位名称: 填表时间:
牵头部门名称 | 负责人 | 职务 | 联系人 | 职务 | 电话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