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4-29 17:10:1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有关行业协会和单位,部属各高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完善安全生产技术保障体系,发挥安全生产专家在重大安全生产决策、事故调查、隐患治理、安全咨询等方面的技术支撑和决策支持作用,经研究,决定成立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专家组。现将推荐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条件
(一)推荐范围
专家组拟设综合、石油化工、信息通信、电子、装备、金属非金属、医药食品、机电等八个小组,相关专家从以上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研究、教学、设计、检测、评价等人员中选聘产生。
(二)推荐条件
被推荐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熟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
2、具有较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专业水平,具有丰富的安全生产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具备高级技术职称或者有专业特长,同时享有一定的社会声誉;
3、熟悉本行业领域相关情况,热爱安全生产工作,自愿参加专家组工作;
4、公正廉洁,作风正派,坚持原则,乐于奉献;
5、身体健康,能参与事故调查、抢险救灾等现场工作,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二、推荐程序
(一)拟聘任专家由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各行业协会、部属各高校、各相关单位、部内有关司局推荐提名;
(二)本人自愿并填写《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专家推荐表》(表格附后,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下载),推荐表必须有本人意见、所在单位和推荐单位意见并盖章;
(三)拟聘任专家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查后确定初选名单并予以公示,通过公示后由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专家聘书和专家证。
三、有关要求
请各部门、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根据所属地区、单位人员情况,遴选、推荐符合条件的相关专家组候选人员(人数自定),并于8月13日前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专家推荐表》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夏蕾
联系电话:(010)83196076/(010)83111943(FAX)
电子邮箱:aqsaqc@miit.gov.cn
联 系 人:鲍常科
联系电话:(010)68205384/(010)68205383
电子邮箱:baochangke@ miit.gov.cn
附件: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八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专家推荐表
姓 名 | 性别 | (照片) | ||
出生日期 | 民族 | |||
文化程度 | 学位 | |||
毕业学校 | 所学专业 | |||
毕业时间 | 政治面貌 | |||
工作单位 | 工作时间 | |||
从事领域 | 行政职务 | |||
技术职称 | 联系电话 | |||
推荐专家组组别 |
| 担任其他行业、专业专家组情况 | ||
| 起止年月 | 行业、专业组名称 | 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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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方面完成的主要工作 | |||
(参与政府安全生产决策、从事事故调查、安全培训、安全咨询及服务、发表论文著作等方面的情况,可另附纸张) | |||
本人意见:
本人签字: | |||
所在单位意见: (盖章) | |||
推荐单位意见: (盖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