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4-29 17:11:13
部分省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进一步推动“创办小企业,开发新岗位,以创业促就业”工作,多种形式培育创业辅导师队伍,根据第一期全国赛飞创业辅导师培训班实际效果,拟举办第二期全国赛飞创业辅导师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赛飞创业培训,使受训者掌握赛飞创业培训的理念、方法和基本技能,更好地提高创业服务能力和水平,培育一批创业辅导师(培训师)。
二、培训内容
培训方式为情景式教学、互动参与和学员讲课实践三个板块。内容包括:
(一)关于创业
1、我国就业形势及创业情况简介
2、创业机会和面临的挑战
3、创业的基本概念
(二)关于创业者
1、创业者的基本素质
2、创业需要具备的条件
3、如何培养创业能力和企业家精神
4、成功创业的案例
(三)创业机会评价与选择
1、创业机会的选择
2、创业项目的选择
3、预测资金需求和获取途径
4、风险分析与防范
(四)商业计划书的编制,
1、企业市场营销的环境分析
2、市场定位及营销计划的制定
3、生产运营管理及运营计划制定
4、企业财务管理、融资方法
5、人力资源管理
(五)学员讲课及模拟实践活动
三、培训对象及条件
(一)长期从事创业辅导、创业培训工作(包括各地中小企业创业辅导中心、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大学生创业就业指导中心、创业园区、小企业创业基地等)的人员;
(二)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年龄55岁以下,从事创业辅导工作两年以上,辅导10人(次)以上,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优先选择管理、营销、财会专业毕业的人员。
四、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为2010年6月29日至7月11日,6月28日报到。地点: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西峰山庄(0566-5020288)。
五、组织方式
(一)此项培训活动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主办,安徽省经信委承办,合肥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协办。
(二)第二期培训班学员主要由河北、内蒙古、吉林、黑龙江、福建省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每省推荐5人。
六、培训证书
教学过程按照赛飞教学大纲和课程设置的要求实施,培训科目完成后,经学员申请和考试合格,由德国赛飞国际培训机构颁发赛飞创业辅导师证书。
七、其他事项
(一)6月28日在南京、合肥两地集中接站。请学员告知到达合肥、南京航班(车次)的具体时间,以便安排接站。
(二)培训期间学员的食宿费用自理,按14天计算,共2900元/人。
(三)请于6月20日前将报名回执传真至合肥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联系人:张海 0551-2649750,13905690083,孙琳 0551-2649752(传真)
(四)工信部中小企业司联系人陈滨 010-68205320
附件:报名回执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
二O一O年六月三日
附件:
报名回执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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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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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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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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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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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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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达时间
(航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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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由于南京、合肥到青阳县路程较远,各省学员最好集中前往,并提前与张海联系(0551-2649750,13905690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