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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二期全国赛飞创业辅导师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9 17:11:13

部分省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进一步推动“创办小企业,开发新岗位,以创业促就业”工作,多种形式培育创业辅导师队伍,根据第一期全国赛飞创业辅导师培训班实际效果,拟举办第二期全国赛飞创业辅导师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赛飞创业培训,使受训者掌握赛飞创业培训的理念、方法和基本技能,更好地提高创业服务能力和水平,培育一批创业辅导师(培训师)。

  二、培训内容

  培训方式为情景式教学、互动参与和学员讲课实践三个板块。内容包括:

  (一)关于创业

  1、我国就业形势及创业情况简介

  2、创业机会和面临的挑战

  3、创业的基本概念

  (二)关于创业者

  1、创业者的基本素质

  2、创业需要具备的条件

  3、如何培养创业能力和企业家精神

  4、成功创业的案例

  (三)创业机会评价与选择

  1、创业机会的选择

  2、创业项目的选择

  3、预测资金需求和获取途径

  4、风险分析与防范

  (四)商业计划书的编制,

  1、企业市场营销的环境分析

  2、市场定位及营销计划的制定

  3、生产运营管理及运营计划制定

  4、企业财务管理、融资方法

  5、人力资源管理

  (五)学员讲课及模拟实践活动

  三、培训对象及条件

  (一)长期从事创业辅导、创业培训工作(包括各地中小企业创业辅导中心、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大学生创业就业指导中心、创业园区、小企业创业基地等)的人员;

  (二)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年龄55岁以下,从事创业辅导工作两年以上,辅导10人(次)以上,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优先选择管理、营销、财会专业毕业的人员。

  四、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为2010年6月29日至7月11日,6月28日报到。地点: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西峰山庄(0566-5020288)。

  五、组织方式

  (一)此项培训活动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主办,安徽省经信委承办,合肥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协办。

  (二)第二期培训班学员主要由河北、内蒙古、吉林、黑龙江、福建省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每省推荐5人。

  六、培训证书

  教学过程按照赛飞教学大纲和课程设置的要求实施,培训科目完成后,经学员申请和考试合格,由德国赛飞国际培训机构颁发赛飞创业辅导师证书。

  七、其他事项

  (一)6月28日在南京、合肥两地集中接站。请学员告知到达合肥、南京航班(车次)的具体时间,以便安排接站。

  (二)培训期间学员的食宿费用自理,按14天计算,共2900元/人。

  (三)请于6月20日前将报名回执传真至合肥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联系人:张海  0551-2649750,13905690083,孙琳 0551-2649752(传真)

  (四)工信部中小企业司联系人陈滨  010-68205320

  附件:报名回执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
                                     二O一O年六月三日

  附件:

报名回执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工作单位

 

职务

 

电话

到达时间

(航班 / 车次)

 

 

 

 

 

 

 

 

 

 

 

 

 

 

 

 

 

 

 

 

 

 

 

 

 

 

 

 

 

 

 

 

 

 

 

 

 

 

 

 

  注:由于南京、合肥到青阳县路程较远,各省学员最好集中前往,并提前与张海联系(0551-2649750,1390569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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