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4-30 09:19:15
工信厅联科[2012]1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二O一二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