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4-30 09:20:30
关于开展服装家纺自主品牌调查分析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消费函[2012]124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纺织工业转型升级,根据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关于加强质量品牌建设的要求,决定在服装家纺行业开展自主品牌建设情况调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全面调查服装家纺行业自主品牌建设情况,是推进自主品牌建设的基础工作,是加强行业管理的重要内容。通过调查研究,分析总结我国服装家纺行业自主品牌建设情况,编制和发布服装家纺行业自主品牌年度发展报告,宣传知名品牌和优秀品牌企业,支持自主品牌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总结推广自主品牌创建的经验,进一步推进服装家纺行业自主品牌发展,促进纺织工业整体发展水平提升。
二、调查对象和内容
(一)上报企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企业(含港、澳、台资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2.服装家纺自主品牌商标注册和使用须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要求,企业拥有的自主品牌商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取得核准注册;
3.企业自主品牌产品有一定的市场销售业绩。
(二)企业上报材料
1.《服装家纺自主品牌企业上报书》(以下简称《企业上报书》;简单介绍企业基本情况、自主品牌建设情况等。1000字以内)。
2.《服装家纺企业自主品牌建设情况调查表(2010年、2011年)》(以下简称《调查表》,见附件2),本次调查要求上报2010年、2011年自主品牌建设有关数据和信息。
3.按照《调查表》填报说明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三)书面材料的要求
1.装订要求。企业书面材料(含《企业上报书》、《调查表》、证明材料)按照上述顺序,加装封面后装订成册。采用标准A4纸张规格,一般双面印制,左边装订。
2.格式要求。上报材料封面须标明“服装/家纺”行业类别、报送单位及填报日期,加盖公章(见附件1)。
3.数量要求。提供上报材料3份。
三、工作程序
(一)企业上报程序
1.网上填报。企业登录“中国纺织服装品牌网”(
二
○
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联系人及电话:曹庭瑞 010-6820 5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