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4-30 09:20:33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大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精神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全面提高信息化水平,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发展战略,工业和信息化部定于2012年6月在北京举办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成果展览会(以下简称展览会)。为做好展览会筹备举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览会基本情况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12年6月28日至30日
地点:国家会议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天辰东路7号)
(二)规模
本届展览会展览规模为22000平方米,实际展出面积8800平方米。计划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为国家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以下简称“两化”融合)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参展。
(三)展馆划分
展馆分为综合展区、专题展区、地方展区三个部分,其中专题展区规划为行业应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两化”融合促进绿色安全创新发展和信息产业支撑“两化”融合三大主题展区。
(四)配套活动
展览会期间,为进一步提高对“两化”融合战略决策的认识及展望“两化”深度融合的未来发展前景,拟邀请国务院及部领导、国内外经济学领域著名专家与学者、各地方领导及典型企业代表(总数约270人),举办“两化”融合高层研讨会。
二、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 苗 圩
副组长: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 杨学山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 苏 波
成 员: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司局负责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分管领导
承办、协办单位负责人
(二)工作办公室
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化推进司牵头,下设策划及文秘组、展会组、宣传组、后勤保障组等四个工作组。
(三)承办单位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
三、工作要求
举办展览会是展示我国“两化”融合战略实施以来取得的发展成果,总结和推广“两化”融合成功经验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展览会的筹备和举办工作。
(一)本次展览会突出可感知、可互动的特点,优先采用系统仿真、实时互动、触摸屏交互的形式展示“两化”融合成果,尽量减少展板、展品、图片。
(二)请各专题展区责任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司局)尽快准备相关素材,细化展区规划,精心组织、积极协调行业内中央企业和其他重点企业参展,尽快完成展览会招展任务(见附件1)。
(三)请相关中央企业、重点企业积极参展,按照相应展区责任单位和展览会工作办公室要求,做好素材提供、展示规划和布展工作。
(四)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尽快整理提供反映当地“两化”融合发展概述、主要事记等相关素材,推荐2-3个典型应用项目,并做好本地展区的规划和布展工作。请确定一名联络员,于3月9日前将联络员信息(见附件2)反馈至展览会工作办公室。
(五)请各相关协会、科研院所、高校积极配合展区责任单位落实素材搜集、招展、布展等工作,并协助展览会承办单位做好展览过程中的观众组织参观等工作。
四、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两化”融合成果展览会工作办公室
王建伟
电话:68208191 手机:13911677298
传真:68208275 邮箱:miit2012@126.com
姚 磊
电话:68208275 手机:15110102040
传真:68208275 邮箱:miit2012@126.com
附件:1.展位规划表
2.联络员信息回执
附件1:展位规划表
展区名称
|
展示面积
(平方米)
|
展位规划
|
责任单位
|
备注
| ||
综合展区
|
1000 |
|
“两化”融合成果展览会办公室
|
其中包括:上海、重庆、广州、珠江三角洲地区、南京、青岛、呼包鄂乌地区、唐山暨曹妃甸、陕西西咸地区、湖南长株潭城市群、广西柳桂地区、沈阳、合肥、兰州、昆明、郑州
16
个国家级“两化”融合试验区提供反映当地“两化”融合工作亮点、主要成绩的相关素材
| ||
地方展区
|
700 |
7
个
36
平方米;
24
个
18
平方米
|
信息化推进司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
建议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浙江、山东、重庆展出面积分别为 | ||
专题
展区
|
行业应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
原材料工业子展区
|
1000 |
1
个
300
平方米;
1
个
100
平方米;
6
个
72
平方米;
3
个
54
平方米
|
原材料工业司
|
设置
2
个 |
装备工业子展区
|
1000 |
1
个
300
平方米;
1
个
100
平方米;
6
个
72
平方米;
3
个
54
平方米
|
装备工业司
|
设置
2
个 | ||
消费品工业子展区
|
800 |
1
个
300
平方米;
2
个
100
平方米;
2
个
72
平方米;
3
个
54
平方米
(或
2
个 |
消费品工业司
|
设置
3
个 | ||
“两化”融合促进绿色、安全、创新发展
|
安全生产子展区
|
1000 |
1
个
300
平方米;
1
个
200
平方米;
1
个
100
平方米;
4
个
72
平方米;
2
个
54
平方米
|
安全生产司
|
设置
3
个 | |
节能减排子展区
|
1000 |
1
个
300
平方米;
1
个
200
平方米;
6
个
72
平方米;
1
个
54
平方米
|
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
设置
2
个 | ||
综合创新子展区
|
400 |
2
个
100
平方米;
1
个
72
平方米;
2
个
54
平方米
|
科技司
产业政策司
|
设置
2
个 | ||
信息产业支撑“两化”融合
|
通信业子展区
|
900 |
1
个
300
平方米;
2
个
200
平方米;
2
个
72
平方米;
1
个
54
平方米
|
电信管理局
通信发展司
|
设置
3
个 | |
工业电子子展区
|
400 |
1
个
200
平方米;
1
个
100
平方米;
1
个
54
平方米;
1
个
36
平方米
|
电子信息司
|
设置
2
个 | ||
工业软件子展区
|
400 |
2
个
100
平方米;
1
个
72
平方米;
2
个
54
平方米
|
软件服务业司
|
设置
2
个 | ||
中小企业信息化
服务子展区
|
200 |
1
个
100
平方米;
1
个
54
平方米;
1
个
36
平方米
|
中小企业司
|
设置
1
个 | ||
总计
|
8800 |
|
|
|
姓名
|
职务
|
办公电话
|
手机
|
电子邮箱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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