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中经研究 > 政策资讯 > 相关政策 >

关于2011年第五批农药产品生产批准证书申报资料形式审查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30 09:21:21

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农药管理条例》和《行政许可法》的要求,经审查,你单位申报的农药产品生产批准证书申报资料缺项(见附件),现将申报材料退回,请备齐有关材料后重新行文上报。
  有关异议,请于通知之日起一周内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提出,逾期不予办理。
  联系人:张文明
  联系电话:010-68205570
  传真:010-68205564
  特此通知。
  附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