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关于2011年度公务员招考面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30 09:24:49
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我部2011年度公务员招考面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姓名
| 准考证号
| 职位名称
| 面试最低分数线
| 调剂人选最低面试分数线
|
张航
| 108113030619
| 河北省通信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科员及以下
| 98
| -
|
刘利永
| 108113034030
|
华汝国
| 108134042528
|
刘玉朝
| 108113036807
|
张洁
| 108113014625
|
陈小鹿
| 147170580219
| 河北省通信管理局网络管理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 96.5
| 115.3
|
张文超
| 108113022313
|
孙海洋
| 108113036429
|
修非
| 108113037320
|
肖亚辉
| 108171444320
|
洪晶
| 108131021614
| 浙江省通信管理局网络管理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 98.9
| -
|
叶鑫华
| 108136041918
|
余运强
| 108133063611
|
张兴
| 108132274625
|
卢杰
| 108133271024
|
贾凯君
| 104134042814
| 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秘书处办公室主任科员及以下
| 102.2
| 113.4
|
孙云杰
| 108171473917
|
赵建光
| 108112022312
|
贾明龙
| 108133070115
|
李嫣婧
| 108171171101
|
二、考生面试资格确认
请面试人员名单中的考生于2011年2月2日前(以邮戳为准)将以下材料寄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编制调配工资处。(以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邮政编码:100804)
1、身份证复印件;
2、学生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工作证或人事部门介绍信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待业人员提供档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加盖公章的待业证明复印件;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4、已获得的各学习阶段(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报名推荐表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不一致的,需提供离职证明,确有困难无法开具的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6、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须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7、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6张,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并在每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
8、报考职位“其他条件”项要求的英语及计算机水平、工作经历、文字能力(发表文章)、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逾期未寄送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其他注意事项
1、面试拟定2011年2月23日至27日之间择期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考生参加面试报到时,均须携带本通知第二项所列复印件的相应原件;
3、考生对本人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报考信息不实,将取消面试资格;
4、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应在规定位置粘贴彩照;
5、考生所提交材料复印件概不退还。如无另行通知,说明材料已收到。
请各位考生务必注意我部网站发布的后续通知。
联系电话:010-68205912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