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4-30 09:25:0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管理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36号)精神,全面总结和回顾“十一五”时期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以下简称银河培训工程)取得的成绩,编制好银河培训工程“十一五”成果汇编,请报送“十一五”银河培训工程总结,主要内容如下:
一、“十一五”时期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为实施银河培训工程、促进中小企业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而制定的政策、措施及地方财政支持情况。
二、“十一五”时期银河培训工程(含地方财政支持的银河培训工程)实施取得社会效益,包括培训企业数量、培训学员数量,强调覆盖面和影响力,总结分析人才结构变化改善情况。
三、“十一五”时期银河培训工程培训方式创新成果,包括与高等院校的合作以及结合地区实际的特色培训方式等取得的成果。
四、“十一五”时期银河培训工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取得的成果。
五、“十一五”时期银河培训工程培训体系建设成果,包括授权培训机构、课程体系等内容。
六、“十一五”时期银河培训工程典型案例,包括学员感受、企业培训成果转化案例等内容。
成果汇编作为“十一五”收官、“十二五”开篇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争取有关部门继续给予银河培训工程大力支持的重要依据。请各地方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分管银河培训工程的负责同志要做好组织工作,充分发挥授权培训机构的作用,完成好总结报告。要求图文并茂,字数不超过3000,图片素材不少于20张。并填写完成相关情况报表(见附件),于2011年1月15日前将材料刻盘报送我部人才交流中心,发送电子版至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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