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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档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06 09:28:39

部在京直属各单位、各高校: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按照《中央国家机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各单位要切实抓好本部门及本单位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管理工作,对本单位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行全员管理,掌握每一位职工的婚育情况,完善本单位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档案并建立健全信息库。根据所附的《职工计划生育统计表》对本单位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行统计备案。
  请于第一季度前完成此项工作。我办将对各单位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档案信息库建立情况进行抽查。

部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2014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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