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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市(县、区)名单

发布时间:2020-05-06 09:28:54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公告〔2013〕67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2号)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启动了国家信息消费试点示范市(县、区)创建工作,经过地方政府申报、各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预审、专家遴选答辩会评审,确定北京市等68个城市为首批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市(县、区),现予以公告。

首批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市(县、区)名单


  直辖市:
  北京市、天津市、重庆市
  计划单列市:
  深圳市、宁波市、厦门市、大连市
  地市和县区:
  河北省:石家庄市、秦皇岛市、唐山市、邯郸市永年县
  山西省:太原市
  辽宁省:沈阳市
  吉林省:吉林市、延边州、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大庆市
  上海市:长宁区、杨浦区
  江苏省:南京市、盐城市、张家港市、扬州市广陵区
  浙江省:杭州市、金华市(义乌)、嘉兴市
  安徽省:合肥市、芜湖市、马鞍山市
  福建省:福州市、石狮市
  江西省:南昌市、赣州市章贡区
  山东省:威海市、淄博市、济宁市、潍坊市
  河南省:郑州市、济源市
  湖北省:武汉市、襄阳市、孝感市孝南区
  湖南省:株洲市、衡阳市、郴州市
  广东省:汕头市、珠海市、惠州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
  海南省:海口市
  四川省:成都市、绵阳市、南充市、乐山市
  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遵义市红花岗区
  云南省:玉溪市
  陕西省:宝鸡市
  甘肃省:兰州市、嘉峪关市
  青海省:西宁市、格尔木市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伊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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