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5-06 09:29:44
工信部节〔2013〕3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为加快推进机电产品包装节材代木工作,2011年,我部选择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等20个供需对接和物流循环两类试点工作组,进行了为期2年的机电产品包装节材代木试点工作。试点期内,试点组单位按照试点方案要求,密切配合,积极开展节材代木工作,达到预期效果。现试点期已经结束,经专家组验收,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等18个试点组达到了试点要求,作为机电产品包装节材代木示范组单位,现予以公布。
希望示范组单位再接再励,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提高包装产品技术性能和质量、降低成本,加强节材代木包装产品的推广和应用,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推动机电产品包装节材代木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