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5-06 09:30:48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通信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单位:
按照《关于深入开展2012年通信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工信厅通函[2012]383号)相关要求,部组织开展了通信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治理)的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成效明显
2012年11月下旬,部组成检查组,对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各集团公司)以及上海、江苏、福建、山东、广东、河南、重庆、陕西等8个省(市)的24个分公司(子公司)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以各电信企业开展招投标活动情况为重点,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个别谈话、知识测试、集中交换意见等方式,共检查项目172项,对267人进行了知识测试,约谈相关人员122人。从总体情况看,各电信企业能够按照部统一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工程招投标活动规范化水平普遍提升,工程建设质量总体水平进一步提高,行业安全生产意识明显增强,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特别是在规范招投标工作中,各电信企业以《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结合2012年3月部组织开展的“通信设备采购管理调研”提出的整改建议,下大力气组织了自上而下、全方位、系统性的整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认真清理招投标管理制度。各集团公司牵头,对企业内部招投标管理制度进行全面系统清理,对照《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制定了依法合规的招标采购管理制度。如:中国电信印发了《中国电信集团公开招标实施指导意见》;中国移动发布了《中国移动集团公司招标实施办法》,特别强调在招标方案和招标文件中明确标的、中标人数量和中标份额等内容;中国联通在已制定招标采购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招标采购流程,建立了更加系统完善的采购与招标管理制度体系。
(二)公开招标比例大幅提升。各电信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公开招标,“公开招标为常态,邀请招标为例外”已成为招标采购工作的基本原则。2012年,各集团公司公开招标比例大幅提升,各省电信企业公开招标的比例也在逐步提高。
(三)招标活动规范化水平明显提高。各集团公司均建立了电子采购平台,并与国家指定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进行链接,实现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信息公开化、合法化,招标程序更加规范、透明;进一步加强招标前期工作,按照“规则在先,实施在后”的原则开展招标工作,对项目实施科学周到安排和分类管理,有效减少人为因素干扰;使用标准文件和行业范本编制招标文件,评标标准趋向科学合理,招标文件编制水平明显提高。
(四)招投标法制意识明显增强。通过部、各通信管理局及电信企业分层次组织开展的《招标投标法》和《实施条例》宣贯培训,各电信企业贯彻执行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明显提高,全行业基本形成了依法健全制度、依法规范流程、依法强化管理的良好氛围。
二、找准问题,深化招投标各环节治理
从全国情况看,招投标活动规范化程度不平衡,不同地区、不同企业之间差距较大,部分电信企业仍然存在对招投标工作认识不到位、法规执行不严格、操作流程不规范等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招投标具体环节还需进一步规范。有的招标文件发出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达不到法定要求;招标文件编制深度不够,评标标准不够细化,标的不够明确;评标报告不按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通知书不明确中标金额;确定中标人后不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
(二)工程服务类招标问题亟待解决。近年来,货物类招标工作明显改进,但工程服务类招标还存在较多问题。有的电信企业对全年通信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等服务实施年度集中入围招标,但未按照招标程序操作,也不明确具体的工程量和服务地域;有的企业将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设计、施工直接发包给其子公司或有隶属关系的公司,不符合国家招标投标相关规定。
(三)强行压价、不执行国家指导价现象较普遍。有的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在国内电信企业的最低报价和同类产品上一年的价格;有的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低于国家规定的取费标准,强行压低价格、人为设置不平等条款的现象比较普遍,不利于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部分从业人员业务素质亟需提高。部分企业的采购人员、招标代理机构人员、评标专家掌握招投标法律法规不全面,缺乏招投标的基本知识和实际操作经验,直接影响了编制招标文件的质量以及招投标工作的规范化。
三、强化监管,进一步提升招投标规范化水平
(一)认真分析总结,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部已将本次检查发现的具体问题汇总并反馈各电信企业和相关通信管理局。各电信企业要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并按要求反馈整改情况。通信管理局要指导和督促电信企业整改,确保相关企业的问题整改到位。
(二)加强制度建设,适应行业发展需要
结合行业特点,尽快修订出台《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明确通信设备集中招标、工程服务类招标规则,严格规范招投标程序,从制度上解决行业招投标工作存在的困惑和难题;尽快完成《通信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的制定工作,强化对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的管理。
(三)强化行业监管,创新招投标监管模式
各通信管理局要加大对电信企业招投标工作的检查力度,集中精力治理突出问题,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予以通报,对责任企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通信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平台,尽快实施网上招标备案、网上评标专家抽取,探索实施网上监管模式。
(四)加强宣贯培训,提升从业人员业务水平
继续广泛开展招投标法律法规和实际操作的宣贯培训,不断提高电信企业采购人员、招标代理机构人员、评标专家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操作能力;总结招投标典型经验,组织各企业间相互学习交流,进一步提升行业招投标规范化水平。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3年3月27日
抄送: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工程定额质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