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5-06 09:32:03
工信安函〔201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提出的关于培育安全产业的有关精神和《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促进安全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安〔2012〕388号)要求,为深入了解我国安全产业发展现状,有针对性的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我国安全产业基本情况调查工作。
一、调查范围
各地从事安全产品科研、生产和为安全生产提供设计、咨询、评价、培训等服务的相关企业。
二、调查内容
详见附表及填表说明(附后)。
三、时间安排
请于2013年2月28日前将有关数据汇总表及基本情况调查表邮寄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邮编:100846),并将电子表格发送到安全生产司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