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5-06 09:32:05
工业和信息化部 环境保护部
关于印发《铅蓄电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工信部联消费〔2012〕5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环境保护厅(局):
为贯彻实施《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进一步加强和改善铅蓄电池行业管理工作,促进行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和产业升级,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共同研究制定了《铅蓄电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按照《铅蓄电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认真组织好本地区铅蓄电池行业准入公告初审、上报等相关管理工作。
联系人: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 李强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
邮 编:100846 电子邮箱:
下一篇: 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243批)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