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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铅蓄电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06 09:32:05

            工业和信息化部 环境保护部
      关于印发《铅蓄电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工信部联消费〔2012〕5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环境保护厅(局):
  
   为贯彻实施《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进一步加强和改善铅蓄电池行业管理工作,促进行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和产业升级,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共同研究制定了《铅蓄电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按照《铅蓄电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认真组织好本地区铅蓄电池行业准入公告初审、上报等相关管理工作。
  
     联系人: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  李强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
     邮 编:100846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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