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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06 09:32:34

国防科工局、烟草专卖局、部机关各司局及在京直属单位团委(总支、支部):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已于11月8日上午9时在人民大会堂隆重开幕。会上,胡锦涛总书记代表十七届中央委员会向中共第十八次代表大会作了题为《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的报告, 全面总结十七大以来,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各项事业中取得的辉煌成就。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依据、总布局和总任务以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并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各方面做了全面、科学部署。
   报告中还用专门的篇幅阐述了青年工作的重要性,使广大团员青年深受振奋和鼓舞。报告中提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面向未来的事业,需要一代又一代有志青年接续奋斗。全党都要关注青年、关心青年、关爱青年,倾听青年心声,鼓励青年成长,支持青年创业。广大青年要积极响应党的号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永远热爱我们伟大的祖国,永远热爱我们伟大的人民,永远热爱我们伟大的中华民族,在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让青春焕发出绚丽的光彩。  
    我部各级团组织要积极配合各级党组织认真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学习十八大精神相关工作。部直属机关团委也将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青年读书研究会”开展一系列学习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开展征文活动
  征文活动要以“学习十八大精神  思考新型工业化之路”为主线,内容要实事求是,结合本职工作,理论联系实际,观点鲜明,思路清晰,言之有物,文字精炼,具有较强的思想性、针对性和前瞻性,题目自拟。
  二、召开青年座谈会
  各单位团组织要以团支部为主体,通过现场座谈、微博、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组织本单位青年紧密关注、学习十八大精神,并开展学习体会交流活动。
  三、举办专题报告交流会
  部直属机关团委将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青年读书研究会”,举办学习十八大精神专题报告交流会。
  四、相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团组织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十八大报告及相关精神的学习活动。
  (二)征文活动推送优秀文章,国防科工局、烟草专卖局团委各推送5篇,部机关各司局各团支部至少推送1篇,在京直属单位团委建制的至少推送2篇,团总支或团支部建制的至少推送1篇,请各单位于2012年12月12日17:00前将本单位推送的优秀文章及开展“学习十八大精神”学习活动成果报送至部直属机关团委,学习活动成果以简报形式报送,电子版发送至gxbtw@miit.gov.cn。
  (三)部直属机关团委将根据实际情况择时举办工信青年学习十八大精神专题报告交流会,具体安排届时另行通知。
       
  联系人:刘斯楠 
  联系电话:68205860 手机:13621097585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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