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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荐工业和信息通信业行业财经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07 09:07:17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
  推荐工业和信息通信业行业财经专家的通知
  工信厅财函[2015]6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部属各单位,部属各高校,有关高校、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中央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业和信息通信业行业财经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财[2015]27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为加快推进工业和信息通信业转型升级发展,切实提升决策支撑能力,我部将组建工业和信息通信业行业财经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在工业和信息通信业相关领域,从事技术、经济、财务等岗位工作的高层次专业人员。
  
  二、推荐方式
  
  (一)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的推荐工作。专家选拔条件按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七条的相关要求。推荐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初选和汇总。部属各单位、部属各高校、有关高校、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中央企业可直接向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务司推荐。
  
  (二)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务司负责受理,并组织开展评审等相关工作。
  
  (三)通过评审的专家经公示后纳入工业和信息通信业行业财经专家库。
  
  三、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2015年10月30日前,将推荐专家汇总表及专家推荐表一式两份(原件)、扫描件(PDF格式)与电子版(WORD格式、光盘形式)寄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务司。
  
  有关材料电子版请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5年10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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