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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厅关于举办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07 09:07:34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再生资源
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培训班的通知
工信厅节函〔2015〕5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2015年境内培训计划》,定于2015年9月16日至18日在大连举办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培训班。为做好培训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国内外再生资源产业发展态势与政策;
  (二)主要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解读;
  (三)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解读;
  (四)再生资源产业发展典型企业案例。
  二、参加人员及报名方式

  (一)培训对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资源综合利用的同志,有关行业专家及行业协会负责同志(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报名方式:请尽快确定参加培训人员,并于9月5日前将报名回执传真至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尾矿联盟(传真:010-88334622)。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2015年9月16日(周三)至18日(周五),9月16日报到。
  (二)培训地点:大连虎滩宾馆(地址:大连市中山区解放路810—1号。总机:0411-82468999转营销部,传真:0411-82681001。联系人:吴立红  13842866937)
  四、其他事项
  (一)请结合工作实际,每人撰写一篇与培训内容相关的论文或交流材料(不少于2000字),于培训班结束前提交,经专家评议择优在相关专刊登载。
  (二)参加人员往返交通费自理,不收取食宿费、培训费。
  (三)联系人及电话
  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尾矿联盟  杜根杰 
  010-82290313-683  13911619529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白旻
  010-68205363
  附件:1.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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