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中经研究 > 政策资讯 > 相关政策 >

关于2015年农药制剂生产企业升级为原药生产企业名单(第一批)备案的函

发布时间:2020-05-07 09:08:44

工原函〔2015〕421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要求,现将审核合格的2015年农药制剂生产企业升级为原药生产企业名单(第一批)予以备案。有关事项如下:
  一、同意江苏苏滨生物农化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农药制剂企业升级为原药生产企业(名单见附件)。
  二、农药制剂企业升级为原药生产企业通过备案后,新增原药产品需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备案。
     
  附件:

2015年6月29日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