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年产业研究规划经验 专业团队保驾护航
中经研究 > 政策资讯 > 相关政策 >
发布时间:2020-05-07 09:09:16
按照我部行业标准复审计划,现已完成了化工、石化、冶金、有色金属、建材、稀土、纺织、包装和电子行业标龄5年以上952项行业标准复审工作,其中《电子元件漆》等646项行业标准继续有效,《硝基漆稀释剂》等212项行业标准予以修订,《醇酸清漆》等94项行业标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2015年4月30日
上一篇: 两部门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四批)公告
下一篇: 关于做好铁合金准入公告企业监督检查和第七批铁合金准入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