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年产业研究规划经验 专业团队保驾护航
中经研究 > 政策资讯 > 相关政策 >
发布时间:2020-05-07 09:1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 告2015年 第1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规定,现将许可的汽车、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第269批)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第66批)予以公告。 附件: 2015年2月9日
上一篇: 符合《轮胎翻新行业准入条件》、《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二批)公告
下一篇: 六部门联合发布《互联网危险物品信息发布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