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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市(县、区)名单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07 09:1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15年 第2号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战略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充分发挥信息消费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中的积极作用,在首批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市(县、区)建设的基础上,工业和信息化部启动了第二批试点创建工作。经过地方政府申报、各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预审、专家评审,确定上海市等36个市(县、区)为第二批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市(县、区)。
  特此公告。

第二批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市(县、区)名单

  直辖市
  
  上海市
    
  地市和县区:
   
  河北省:白沟新城
  山西省:长治市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满洲里市
  辽宁省:本溪市
  吉林省:珲春市、白城市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
  江苏省:徐州市、苏州市
  浙江省:绍兴市
  安徽省:安庆市、蚌埠市
  福建省:泉州市
  江西省:上饶市婺源县、新余市
  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济宁市任城区
  河南省:洛阳市、新乡市
  湖北省:黄石市
  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
  广东省:佛山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
  四川省:眉山市
  贵州省:贵阳市
  云南省:大理市、保山市
  陕西省:咸阳市
  甘肃省:白银市、敦煌市
  青海省:德令哈市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固原市原州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
  
  
  附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5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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