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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政策宣贯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07 09:11:37

工装函〔2014〕324号

各有关企业: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4年9月1日起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为做好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免征工作,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研究制定了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政策文件,初定于2014年8月5日在北京举办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政策宣贯会。
  一、会议主要内容
  (一)介绍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政策要求;
  (二)介绍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操作程序;
  (三)明确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的条件、申报程序及相关要求。
  二、参会人员
  请你们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参会,每个单位限3人。
  三、会议地点
  北京万寿宾馆A座一层多功能厅(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甲12号)。
  四、会议时间
  2014年8月5日   下午14:00-17:00。
  五、其他事项
  (一)请北京卡达克数据技术中心协助做好会务工作。本次会议食宿自理。
  (二)请各单位于2014年8月4日12:00前将参会回执以邮件或传真形式反馈至北京卡达克数据技术中心。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北京卡达克数据技术中心
  夏  琳 022-84379765,022-84379766(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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