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5-07 09:12: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 告
2014年 第37号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印染企业准入公告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消费函[2013]527号)有关规定,我部会同环境保护部联合开展了印染企业准入公告工作。经企业自主申报、省级工业主管部门会同省级环境主管部门核实推荐、专家组复核及现场抽查、征求环境保护部意见、网上公示等程序,现将符合《印染行业准入条件(2010年修订版)》企业名单(第二批)予以公告。
附件:
2014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