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5-08 09:23:31
为加强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制定了《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第一批)》,现予以公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一、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设备和产品,应当按照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销售或者提供。
具备资格的机构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同认定的机构。
二、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认证或者检测委托人,选择具备资格的机构进行安全认证或者安全检测。
三、网络关键设备、网络安全专用产品选择安全检测方式的,经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后,由检测机构将网络关键设备、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检测结果(含本公告发布之前已经本机构安全检测符合要求、且在有效期内的设备与产品)依照相关规定分别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
选择安全认证方式的,经安全认证合格后,由认证机构将认证结果(含本公告发布之前已经本机构安全认证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设备与产品)依照相关规定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第一批)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 年 6 月 1 日
附件
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第一批)
| 设备或产品类别 | 范围 |
网络关键设备 | 1 .路由器 | 整系统吞吐量(双向)≥ 12 Tbps 整系统路由表容量≥ 55 万条 |
2 .交换机 | 整系统吞吐量(双向)≥ 30 Tbps 整系统包转发率≥ 10 Gpps | |
3 . 服务器(机架式) | CPU数量≥ 8 个 单CPU内核数≥ 14 个 内存容量≥ 256 GB | |
4 . 可编程逻辑控制器(PLC设备) | 控制器指令执行时间≤ 0 . 08 微秒 | |
网络安全 专用产品 | 5 . 数据备份一体机 | 备份容量≥ 20 T 备份速度≥ 60 MB/s 备份时间间隔≤ 1 小时 |
6 . 防火墙(硬件) | 整机吞吐量≥ 80 Gbps 最大并发连接数≥ 300 万 每秒新建连接数≥ 25 万 | |
7 . WEB应用防火墙(WAF) | 整机应用吞吐量≥ 6 Gbps 最大HTTP并发连接数≥ 200 万 | |
8 . 入侵检测系统(IDS) | 满检速率≥ 15 Gbps 最大并发连接数≥ 500 万 | |
9 .入侵防御系统(IPS) | 满检速率≥ 20 Gbps 最大并发连接数≥ 500 万 | |
10 .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网闸) | 吞吐量≥ 1 Gbps 系统延时≤ 5 ms | |
11 .反垃圾邮件产品 | 连接处理速率(连接/秒)> 100 平均延迟时间< 100 ms | |
12 .网络综合审计系统 | 抓包速度≥ 5 Gbps 记录事件能力≥ 5 万条/秒 | |
13 . 网络脆弱性扫描产品 | 最大并行扫描IP数量≥ 60 个 | |
14 . 安全数据库系统 | TPC-E tpsE(每秒可交易数量)≥ 4500 个 | |
15 . 网站恢复产品(硬件) | 恢复时间≤ 2 ms 站点的最长路径≥ 10 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