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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申报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08 09:23:54

工信厅科函[ 2017 ] 204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部属事业单位,部属高校: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管函字〔 2017 〕 45 号)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决定开展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我部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参评项目的组织推荐工作,推荐项目名额为 15 个。为做好中国专利奖评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程序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部直属单位、部属高校负责向我部推荐参评项目。请严格按照《中国专利法评奖办法》有关要求,择优推荐。我部将组织专家对推荐项目进行评选,并向中国专利奖评奖办公室统一申报。

 

二、参评项目要求

 

(一)参评条件

 

凡是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1 .在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含 12 月 31 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2 .专利权有效,无权属纠纷;

 

3 .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申报;

 

4 .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二)其他要求

 

1 .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申报;

 

2 .相同专利权人申报项目不超过 2 项。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推荐函 1 份(纸质件,加盖单位公章),应包含排序的推荐项目清单、各项目的推荐理由、材料确认表;

 

(二)项目资料(纸质件一式两份;电子邮件或刻录光盘 1 份):中国专利奖申报书、附件(包括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word文档报送,大小不超过 50 M);

 

(三)由于分配名额有限,各单位推荐项目不超过 3 个。

 

报送材料截止日期: 2017 年 4 月 25 日(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收。

 

《关于评选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及相关申报书要求请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www.sipo.gov.cn)“中国专利奖”专栏中查询、下载。  
                            

联系人:卢潮流、王路凯

电 话: 010 - 88686232 / 13717888844

010 - 68205242 / 13426312146

邮 箱: luchaoliu@infoip.org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路 35 号

邮 编: 100040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7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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