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5-08 09:24:00
工信厅企业函[ 2017 ] 134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更好地为中小企业提供便捷、及时、精准的服务,工业和信息化部计划通过“中小企业服务大数据平台”采集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以下简称“平台网络”)、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示范平台”)和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的相关服务情况数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单位
(一)各省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二)在线上报用户:平台网络的枢纽平台、综合窗口平台和产业窗口平台;示范平台;示范基地
(三)接口上报用户:平台网络的枢纽平台(上报明细数据)
二、工作要求
(一)省市主管部门工作要求
1
.负责本地区服务体系上报数据的催报和审核。
2
.报送本地区服务体系服务情况年度工作总结。
3
.填写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
1
),通过电子邮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并登录平台在系统中进行登记,如有变动,及时更新。
(二)数据采集内容
1
.在线上报数据内容
在线上报用户可登录平台进行在线数据上报,上报内容因不同用户群体有所不同,按照《在线上报操作说明》(见附件
2
)报送。
在线上报内容包括:
(
1
)基本情况。
(
2
)建设情况数据:未竣工验收的平台网络用户填报。
(
3
)服务情况数据:平台网络用户填报服务活动信息月报、服务信息月报、特色服务和重大活动情况月报、服务情况年报;示范平台和示范基地用户填报服务信息月报和服务情况年报,报送工作将作为示范平台和示范基地测评的内容之一。
(
4
)调查问卷:不定期填报特定主题调查问卷。
2
.接口上报数据内容
接口上报用户按照《接口上报操作说明》(见附件
3
)开展服务信息实时报送,内容即《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共享数据指标目录和设计细则(
2014
版)》中七个基本表数据。
(三)数据报送时间要求
1
.在线填报数据:自
2017
年
4
月
1
日起,每月
1
日至
10
日报送。
2
.接口上报数据:实时报送,每周至少
1
次。请于
2017
年
6
月
1
日前完成接口对接调试,
6
月
1
日开始正式上报数据。
三、报送系统
请登录中小企业服务大数据平台(
http://fuwu.sme.gov.cn
)进行数据上报。
联系人:服务支持
肖
莉
联系电话:
010
-
68595257
技术支持
兰
鹏
联系电话:
010
-
68594907
电子邮箱:
zhangfeiyun@miit.gov.cn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7
年
3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