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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食品企业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示范中心”名单(第三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08 09:24:51

工信部消费〔2016〕4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 2016 〕 40 号)精神,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食品企业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示范中心”的通知》(工信厅消费函〔 2016 〕 618 号),以及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等相关规定,经企业自愿申报、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现将“食品企业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示范中心”名单(第三批)予以印发。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强工作指导,积极支持食品企业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示范中心开展工作,在食品行业质量检测技术领域切实发挥指导、服务、带动和示范作用,为食品生产企业特别是中小食品生产企业提供委托检测、应急检测、技术培训等相关服务,不断提升食品行业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6 年 1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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