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5-08 09:25:29
工信部规〔 2016 〕 358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国制造
2025
》和《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促进钢铁工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我部制定了《钢铁工业调整升级规划(
2016
—
2020
年)》。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6
年
10
月
28
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