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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6年第59号)

发布时间:2020-05-08 09:25:33

为促进高效节能产品的推广应用,经企业申报、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评选产生了《“能效之星”产品目录( 2016 年)》(以下简称《目录》)。

 

《目录》共涉及 13 大类 86 个型号产品,其中电动洗衣机 2 个型号产品,热水器 18 个型号产品,液晶电视 12 个型号产品,房间空气调节器 1 个型号产品,家用电冰箱 13 个型号产品,变压器 14 个型号产品,电机 4 个型号产品,工业锅炉 5 个型号产品,电焊机 3 个型号产品,压缩机 6 个型号产品,塑料机械 2 个型号产品,风机 3 个型号产品,泵 3 个型号产品。

 

列入《目录》的产品,可在产品明显位置或包装上使用“能效之星”标志。《目录》中消费类产品“能效之星”称号有效期为 2 年,工业装备“能效之星”称号有效期为 3 年。

 

现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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