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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关于印发水泥企业电耗核算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08 09:25:57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关于印发水泥企业电耗核算办法的通知

 

工信厅联节〔 2016 〕 139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节能监察机构:

 

为落实《关于水泥用电实施阶梯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6 〕 75 号)要求,推动水泥企业节能降耗、降本增效,实现绿色发展,我们组织编制了《水泥企业电耗核算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16 年 9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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