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5-08 09:28:06
工信厅规函〔2016〕19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为推动落实《中国制造2025》,促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扩大有效投资,加快调结构转方式增效益促发展,我部将建设《中国制造2025》重大项目库,面向全社会征集落实《中国制造2025》的重大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中国制造2025》重大项目库要紧紧围绕3类投资项目:一是《中国制造2025》重大工程和重点领域生产力布局项目和重大技术改造项目; 二是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包括宽带基础设施建设、农村通信项目、重大国际通信项目等;三是工业和通信业企业“走出去”重大项目,包括境外建设研发和生产基地、境外产业园区、境外信息设施建设等项目。各地属于上述领域范围的拟开工或正在实施的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均可填报。
二、组织领导
《中国制造2025》重大项目库建设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司)负责组织。具体工作依托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以下统称项目组织单位)协助开展。
三、征集方式
采取网上征集的方式,通过设立互联网主页(在线填报网址为:http://gtt.miit.gov.cn),项目建设单位网上自行填报、各项目组织单位在线审查的形式进行(具体填报说明见附件1,信息和项目情况表见附件2至附件4)。
四、时间安排
(一)信息填报(4月5日-4月20日)。首批项目征集工作在4月5日正式开始,4月20日截止,在此期间各项目建设单位可随时登录系统修改填报信息(已提交的项目需上级审核部门退回后方可修改,审核通过的项目不可修改)。
(二)项目审查(4月20日-5月10日)。在此期间,地(市、州)项目组织单位负责项目初审,省级项目组织单位负责项目复审,核对企业基本情况和项目信息。其中,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类项目在报部前需经省级通信管理局审查后确认。
(三)审核入库(5月底前完成)。对于经各项目组织单位确认的项目,我部将组织审查后纳入《中国制造2025》重大项目库。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项目组织单位组织项目建设单位如实填报项目信息。项目基本信息经项目组织单位审核确认后原则上不可修改,项目建设单位仅可在系统内查看项目审核入库情况、补充已申报项目的实时进展。对于瞒报漏报、弄虚作假的单位,一经发现,我部将取消其入库资格和本年度项目申报资格。
(二)《中国制造2025》重大项目库建设是一项长期工作。本批项目征集工作结束后,各项目建设单位也可根据投资建设的需要随时增补新的项目。各项目组织单位根据情况可定期组织专人对增补项目进行审核并更新项目进度(原则上每季度不少于1次)。
(三)重大项目库建立后,将作为我部组织银企对接,安排工业转型升级、专项建设基金等项目的重要依据,纳入项目库的项目优先给予支持。对于“走出去”项目,我部将积极争取纳入国家有关重大项目储备库,并在信贷、保险、基金、外交等方面给予支持。
特此通知。
部规划司联系人:
王荣祥 010-68205105
吴 玮 010-68205120(“走出去”项目)
赛迪技术支持及联系人:
杨学峰 18311296670 yangxf@ccidcall.com
张 灏 13301188805 zhanghao@ccidcall.com
附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6年3月23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各部属事业单位、部属高校;部内相关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