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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创新驱动产业转型升级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08 09:28:33

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创新驱动产业转型升级方案》的通知

发改高技[ 2016 ] 440 号

 

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 2014 ] 39 号),经商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现将《长江经济带创新驱动产业转型升级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    技    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6 年 3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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