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5-08 09:28:33
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创新驱动产业转型升级方案》的通知
发改高技[ 2016 ] 440 号
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 2014 ] 39 号),经商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现将《长江经济带创新驱动产业转型升级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 技 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6 年 3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