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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第七批“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08 09:28:37

工信部规〔2016〕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工信部规〔2009〕358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规函〔2015〕319号),经评审和公示,同意天津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等34个产业集聚区为第七批“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创建工作要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国制造2025》,按照上报的创建工作方案和产业发展规划,做好产业发展和园区建设各项工作。着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完善产业配套和服务环境,提升质量,率先做强,使示范基地切实成为我国制造强国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支撑力量。

 
  二、要将示范基地的发展纳入工业和信息化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加强日常管理和服务。充分发挥规划、政策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在产业规划布局、技术改造、重大专项、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集中资源对示范基地予以重点支持。

 
  三、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扎实推进国家级和省级示范基地的创建工作,加强示范基地的培育和建设,完善支持政策,健全部省两级创建、联动推进的工作机制。

 
  四、按照《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示范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加强示范基地发展质量评价,建立“有进有出”机制,推动示范基地不断提高发展水平,始终走在行业前列。

 
  2016年示范基地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将另行部署。

 

  附件:第七批“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6年1月14日

 

  抄送: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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