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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2015年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及复核结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05-08 09:28:48

工信部产业函〔 2015 〕 606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中央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产业〔 2012 〕 422 号)和《关于组织开展 2015 年度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产业函〔 2015 〕 150 号),经评审和公示,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了 2015 年认定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名单、 2013 年认定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通过复核名单、撤销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称号企业名单,现予以公布。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认定南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轨道交通装备工业设计中心等 34 家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及工业设计企业为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见附件 1 );

 
  天津海鸥表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业设计中心等 30 家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通过复核(见附件 2 );

 
  撤销吟飞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工业设计中心、圣泓工业设计创意有限公司的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称号(见附件 3 )。

 
  二、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复核一次。

 
  三、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协会及有关中央企业要及时跟踪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建设情况,总结发展经验,发挥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的示范引领作用,支持并推动工业设计中心不断提高发展水平。

 
  特此通告。

    附件1.2015年认定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名单

  附件 2 . 2013 年认定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通过复核名单

  附件 3 .撤销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称号企业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5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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