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5-08 09:29:17
为保障我国1800MHz、2100MHz频段频分双工(FDD)方式和1900MHz频段时分双工(TDD)方式的国际移动通信系统(IMT)系统间的兼容共存,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国际移动通信系统(IMT)频率规划事宜的通知》(工信部无[2012]436号),结合频率分配和使用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1800MHz、1900MHz和2100MHz频段IMT系统基站射频技术指标及台站设置要求。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1800MHz、1900MHz和2100MHz频段IMT系统宏基站,基站每通道的发射功率不小于5瓦特且总功率不小于20瓦特。
二、基站射频技术指标
上述频段FDD和TDD方式的IMT系统基站无用发射限制和基站接收机阻塞指标须分别符合相关要求(见附件1、2)。测试方法及其他射频技术指标参照相关文件或行业标准。
三、台站设置要求
FDD和TDD方式的IMT系统基站间耦合损耗不小于50dB。
四、台站管理要求
为预防设备老化造成射频技术指标下降,各运营商应对已建基站定期进行自检,以避免不同基站系统间产生有害干扰。已设台站运营商若发现其他运营商新设台站不符合相关要求,可向当地无线电管理机构反映,以便及时排查。
新设台站和无线电发射设备应符合本公告相关要求,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