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5-09 09:13:57
工信厅规函〔
2020
〕
8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
2019
年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州)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各地)按照新修订的《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州)激励措施实施办法(修订版)》(见附件),积极组织评选推荐。
二、请各地兼顾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两个方面,择优推荐地市级行政区
1
个;计划单列市本级由所在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不占用所在省名额。
三、各地在推荐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推荐结果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请于
2020
年
2
月
17
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一份,并附电子版光盘)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司)。
特此通知。
附件:
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州)激励措施实施办法(修订版)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0
年
1
月
17
日
(联系人及电话: 010 - 68205132 / 57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