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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企业上云工作情况报送及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09 09:14:23

工信厅信软函〔 2019 〕 252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的意见》(国发〔 2015 〕 5 号)、《云计算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17 - 2019 年)》(工信部信软〔 2017 〕 49 号)和《推动企业上云实施指南( 2018 - 2020 年)》(工信部信软〔 2018 〕 135 号),务实推进企业上云工作,引导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步伐,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现组织开展企业上云工作情况报送和企业高效上云典型案例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企业上云工作情况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总结本地推动云计算发展和企业上云工作的开展情况、取得成效和存在问题,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计划和工作建议(格式详见附件 1 )。
 

二、征集企业上云典型案例
 

面向流程制造业、离散制造业、采矿、建筑、农业、能源、金融、安防、电信、交通、物流、医疗、教育、旅游、环保等重点行业领域用户企业,征集利用云上的软件应用和数据服务,实现成本降低、效率提升、业务拓展、流程再造、管理优化、服务创新、资源整合、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场景下深度高效应用的典型案例。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集团)面向本地区、本集团内用户企业开展案例征集(具体要求见附件 2 ),并负责做好审核把关和宣传推广工作。用户企业作为申报主体,需填写企业上云典型案例申报书(格式见附件 3 )。申报材料要实事求是、重点突出、表述准确、逻辑性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可推荐不超过 5 个案例,计划单列市和其他相关单位可推荐不超过 2 个案例。
 

三、报送要求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集团)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前,将企业上云工作情况、企业上云典型案例申报书和企业上云典型案例报送汇总表(附件 4 )等相关材料纸质版一并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司),并将电子版(word或wps格式)材料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司)将委托专业机构组织专家对本次征集案例进行评审,经程序审查、公示、核定后向社会公布,并组织经验交流,加强典型案例宣传推广。
 

联系人及电话:庄金鑫 010 - 68208201 李 琰 010 - 68208246

电子邮箱:liyan@miit.gov.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 27 号院 8 号楼 1707 室(邮编: 100846 )
     
   附件:
   1.企业上云工作情况模板

   2.企业上云典型案例申报说明
   3.企业上云典型案例申报书
   4.企业上云典型案例报送汇总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9 年 1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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