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中经研究 > 政策资讯 > 相关政策 >

六部门关于开展智能光伏试点示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09 09:14:47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
关于开展智能光伏试点示范的通知
 
工信厅联电子〔 2019 〕 200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能源、扶贫主管部门:
 

为推动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鼓励智能光伏产业技术进步和扩大应用,按照《智能光伏产业发展行动计划( 2018 - 2020 年)》(工信部联电子〔 2018 〕 68 号)有关工作部署,现组织开展智能光伏试点示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示范内容
 

(一)支持培育一批智能光伏示范企业,包括能够提供先进、成熟的智能光伏产品、服务、系统平台或整体解决方案的企业。
 

(二)支持建设一批智能光伏示范项目,包括应用智能光伏产品,融合大数据、互联网和人工智能,为用户提供智能光伏服务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示范企业
 

示范企业申报主体为智能光伏领域的产品制造企业、系统集成企业、软件企业、服务企业等,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 .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时间不少于 2 年;
 

2 .具有较强的智能光伏技术研发能力或创新服务能力;
 

3 .已提供先进、成熟的市场化应用产品、服务或系统;
 

4 .形成清晰的智能光伏商业推广模式和盈利模式;
 

5 .具备丰富的智能光伏项目建设经验。
 

(二)示范项目
 

示范项目申报主体为项目组织实施单位,可以是相关应用单位、制造企业、项目所在园区、第三方集成服务机构等,有关单位及项目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 .已建成具有特色服务内容、贴近地区发展实际的智能光伏应用或服务体系;
 

2 .在工业园区、建筑及城镇、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光伏电站、光伏扶贫及其他领域形成智能光伏特色应用;
 

3 .采用不少于 3 类智能光伏产品(原则上由符合《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提供)或服务,提供规模化(集中式 10 MW以上、分布式 1 MW以上)的智能光伏服务;对建筑及城镇领域智能光伏以及建筑一体化应用单个项目,装机容量不少于 0 . 1 MW;
 

4 .具备灵活的服务扩展能力,具备长期运营能力,有持续运营和盈利的创新模式,具有不断完善服务能力和丰富服务内容的发展规划。
 

三、组织实施
 

(一)申报单位填写智能光伏试点示范申报书,向所在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光伏“领跑者”基地所在地的企业和项目、光伏储能应用项目、建筑光伏一体化应用项目(BIPV)优先支持。
 

(二)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能源、扶贫主管部门进行实地考察和专家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推荐企业和项目,并出具推荐意见函。推荐意见函连同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光盘)于 2019 年 10 月 20 日前通过EMS或机要交换寄至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对申报的企业、项目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在有关部门官方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对社会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项目予以正式发布。
 

四、管理和激励措施
 

(一)示范企业、示范项目应贯彻落实《智能光伏产业发展行动计划( 2018 - 2020 年)》,努力树立行业标杆,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建立工作机制,组织对示范企业、项目开展评估考核并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名单进行动态调整。
 

(三)加大对示范企业、项目的宣传推介力度,利用相关部门官网、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以及有关发布会、行业论坛等形式,提升试点示范影响力,扩大示范带动效应。
 

(四)鼓励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加大对试点示范工作的支持力度,从政策、标准、项目、资源配套等多方面支持示范企业做大做强,支持示范项目建设和推广应用。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附件格式(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下载),规范填写申报材料。
 

(二)原则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的示范企业不超过 5 家,示范项目不超过 8 个;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的示范企业不超过 3 家,示范项目不超过 5 个。各地要严格控制数量,超过推荐数量的推荐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010 - 68208272 / 8203
 

附件:
   1.智能光伏试点示范申报书(示范企业)  
   2.智能光伏试点示范申报书(示范项目)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
2019 年 8 月 29 日  

最新文章